古籍函套网讯 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《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》颁布后,伊宁县档案局认真组织学习、加大宣传力度、全面安排部署,切实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。
认真组织学习。组织全体业务人员对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进行了原文学习,并专题辅导《档案工作标准汇编》、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〉》办法、《伊宁县各级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》、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、《关于将近期档案移交县档案局的通知》等一系列地方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以讨论交流等方式增强学习效果。
加大宣传力度。通过《伊宁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》建好档案部门网页,实现部分开放档案目录的网上查询服务,对各版块内容及时更新不断充实,提高社会特别是企业知晓率,使广大企业和档案工作人员了解10号令颁布的重要意义及其主要内容,为企业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;同时,充分利用新闻媒体、电视栏目和手机短信这一档案宣传新阵地,全方位、多角度地宣传,逐步推动整个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的提高,由潜效应变为显效应。
全面安排部署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,伊宁县档案局致力于打造庆华集团试点单位,并制定下发了《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10号令的通知》,局领导和业务人员多次与庆华集团的负责人和档案员进行沟通,依据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结合庆华集团实际编制了《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》,并对全县贯彻落实档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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